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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第2/3页)
那日下班,她拿把椅子坐在街上。隔壁的音乐城又在放那首“WILLYOUREMEMBER”渐渐地,她也懂得了词意。 在那歌声里,在晚风徐徐,昏黄的街,她把一头长发剪去。 生活最要紧。长至腰际的头发已不再适合如今的袁蕊瞳。 拌曲在风中吹送,流泻到街上。 阿瞳看见剪去的发丝随风飘散,她摇晃着身体,轻轻跟唱,为着词意而有些微惆怅…你还记得我穿洋装的样子吗? 你会记得我的脸吗? 你仍记得我擦的那种口红吗? 这世界曾是多么的美好。 你是否记得巴士回程的时间? 你还记得香槟吗? 你会记得我们曾一起看见的事情吗? 我要再次回到这里。 你会记得我手中捧着的花束吗? 会不会记得我的长发? 还记得住我们对未来的计划吗? 这世界不会为我们而等待。 我不要记得我曾穿的洋装, 我不要记得曾喝苦的香槟, 我也不想去记得那些誓言, 我只要愚笨而虚无地爱着你。 你还记得吗? 你会回应我的呼唤吗? ******* 唐浩群入伍当兵的两年里,葛雪贞时常去探望他。 很自然地他们被认定成一对。 然而唐浩群始终未亲口证实他们的关系。不过孤独的军旅生活中,雪贞的温柔对待,的确令他感动。然而,这即是爱吗? 唐浩群不是轻浮的人,他知道爱是不能随便允诺的。 因为,他仍有顾虑。他知道对雪贞少了那么一点说不出来的感觉。 雪贞是个很好的朋友,是很温柔的倾诉对象,是可以令他心平气和、信赖的女子。 可是他很困惑,困惑他究竟对她是爱或只是喜欢?于是,他困惑了两年。 两年后,在退伍那日的庆祝夜上,同批弟兄的起哄下,雪贞含蓄、期待地鼓励暗示,他和雪贞正式被凑成一对。他也决定接纳温柔的雪贞。 他们在“理所当然”的情势下,成了男女朋友,开始交往。 而第一个激烈反对的即是…唐芙蓉。 “你疯了吗?”她大叫。 当芙蓉同浩群两人一同赶去老爸的公司时,他告诉她上礼拜发生的事。 芙蓉从不把雪贞当成她未来的弟媳。 “你根本就不爱她!” “你又知道了?” 他倒觉得雪贞挺适合他。 “我就是知道!”她气得跺脚。“葛雪贞才不爱你,她不过是想进入咱们家企业罢了。” 又是这种歧视人的论调。 他一向讨厌妈和姐这样。 “你不要因她家境不好就瞧不起人家,雪贞不是那种虚荣的女人。” “哈!你又了解她多少?那女人心眼可多呢!”芙蓉大剌剌地说。 唐浩群眉头蹙起。“你不知道雪贞人真的很好;你这样讨厌她,她在我面前却老称赞你人好…”“这就是她高明的地方!”女人三流的把戏,她唐芙蓉还会不知道吗? 她看得出来,她弟弟都看不出来。只觉芙蓉不讲理。 “总之,我觉得我和雪贞…阿瞳?!”突然他双眸一亮,往前追去。 追着那快淹没在人群里蓄着长发的背影。 他兴奋地追上拉住她。那女孩回头。 不是,不是袁蕊瞳。 唐浩群尴尬地直抱歉。 唐芙蓉在一旁好不得意地斜睨着他,挑眉含笑问道:“你确定你爱的是葛雪贞吗?” 他没回答。仍为那女孩不是阿瞳而深深失望着。 芙蓉加把劲又道:“我看阿瞳才真的爱你。” “胡说!她只是个小孩…” 芙蓉掐指一算。 “啧啧,有二十三岁的小孩吗?她早是个女人了。” 唐浩群厌烦地继续往前走,抛下一句。“说这干么?她人都不在了。” 芙蓉噤声,同他默默前行。 对呀!提这干么?又有何用? 阿瞳人在美国,早已同他们断了音讯。 弟弟也曾为此失魂落魄过;再提起她,浩群只是难过而已。 想来,他这两年对阿瞳的不告而别,心情是很复杂的吧? ******* 晚上,唐浩群在房间阳台上喂“乐乐”他逗弄它颈上的粉红色项圈。在他细心的照顾下“乐乐”变得又肥又胖。 它的性子又霸又凶,活似猫界的“阿瞳”附近的野猫若侵入它的地盘,常被它的利爪给抓得落荒而逃。但它独独对浩群温驯听话,连睡觉都非要在他的床上不可。 它真的被宠坏了。 “你是只‘千金猫’对不对?”他笑骂它,摸着它的颈背。 猫呜呜地回答。 这个夜,除了风声;只是一种沉沉的安静。 风好似传来某人嘻笑的声音… 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等哪天本小姐不缠你了,我看你到哪去哭?! “哈…那我耳根总算清静了。”他笑道。 如今,他的耳根却太过清静了;清静到不知所措,怅然若失。 “阿瞳…”他叹息。 ******* “阿瞳…” 谁唤她?谁? 深夜里,已入梦的阿瞳乍然惊醒。她感觉到梦中仿佛有人在唤她。 棒壁住家通宵开着庆生舞会,音乐开得震天价响。 原来,不过是舞会喧哗的闹声。 她失望地坐起,拿来床边那只音乐盒。 她掀起盒盖“小丑先生”依然尽职地为她跳舞。 那是唐浩群送她的生日礼物。 她玩着那只音乐盒,想起他。心纠紧着,不知如何是好。 何时才能再见到他? 纽约的雪,依然固执地下了一整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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