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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那求当女朋友 (第2/2页)
,正在迅速蔓延开来。 “你…你流血啦!快去医院!快去医院啊!”那次闹的笑话,让他比一般男生更早知道了什么叫做月经,什么叫做初潮…***那次赌气魏凌允一直记在心里。初中新生报到之后,他就惦记着在班上找起了适合的女朋友。 他当然不是说已经不再喜欢余蓓,事实上,那个夏天他第一次梦遗之后,就经常会梦到余蓓光溜溜不穿衣服的样子。他就是想证明,自己不是没人要的男生。实际上,魏凌允在身高抽起来之后,已经是朋友之中最讨人喜欢的男生。 在班上其他同学悄悄谈对象手拉手上下学的时候,并不是没有女生对他产生过懵懂的情愫。但当时一班和三班都在传,余蓓是魏凌允的女友,两家定了娃娃亲,长大后就要结婚一起过日子,别人都没戏。 结果就是,魏凌允到小学毕业都没收到过女生给写的小纸条。初中就不一样了。到了初中,他们虽然还在一间学校,但足足有七个班,而且,魏凌允在一班,余蓓在七班,都不在同一层。 流言蜚语的影响力,自然而然消失不见。于是魏凌允很认真地把交个女朋友,开始自己的初恋,当作了初中的头号任务。 之所以会这么想,并不仅仅是因为暑假缠着余蓓让她答应做自己真正女友的行动宣告失败,也因为他并没太把学习当成很重要的任务。 魏凌允的头脑很好,小学三年级就被班主任推荐去邻校参加区数学奥林匹克集训班,六年下来收获奖状一墙,小红花无数,考试卷都被豁免不必家长签字。所以初中在当时的他心目中,不过是换一个地方认识一些新朋友而已。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交个女朋友。不到一个礼拜,他就选定了五个目标,在笔记本上画好表格写进去名字,一点点完善信息资料,打算找一个和自己最合适的女生,共同度过充实的初中三年,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就在他跟五个女同学关系都已经搞好,性格爱好什么的都了解得差不多时,班上另一个女生给他传纸条了。 那是他小学的同班同学,个子小小的,头发短短的,戴着眼镜,曾经跟他一个小组,做组长负责收他作业,而他是课代表,收齐的作业最后还是要交给他。他图省事儿,就不乐意走那一道手,直接放自己课桌上。 组长大人却不乐意,总是要在他桌边跟他磨叽,磨叽到他交出来作业为止。这就是他和初恋女友在小学时期的全部交集。大概是那时候的事情给他的印象太过深刻,两人搞对象到了周末找借口出来,手拉手一起逛公园的程度时,他还是在喊她小组长。 起初她还撅着嘴撒娇一样说讨厌,后来发现改不过来,也就随他去了。魏凌允和小组长一共恋爱了半年多一点,直到最后因为学习和女生家长撞破的双重压力宣告结束,他俩的交往进展,也就到牵手的地步而已。 “真的吗?”初一结束那个暑假,在郊外更远一些的河边,余蓓的雪白赤脚伸在小河里哗啦呼啦地摇晃,斜眼看着他,满脸不信。 “我骗你这个干嘛,”魏凌允躺在草地上,没精打采望着天上蜗牛一样慢慢飘的白云“要是有初吻了,我肯定找你谝。”“为什么啊,你讨厌不讨厌。” 余蓓皱起眉,扭头瞪着他。“我就是为了找你谝才跟她搞对象的。”魏凌允坐起来,拔了根草,用指甲掐出汁,拧来拧去“我又不喜欢她。” “和我有什么关系,你神经病。”余蓓拣起一块小石头,试着打俩水漂。结果石头一下子就沉进了水里,让她气得哼了一声。 “没关系你去找我妈哭,说我们家说话不算话!”魏凌允一着急,把跟mama说好保密的事儿都嚷了出来“是,我妈说特别喜欢你,特愿意让你当我们家媳妇,那我求你当我女朋友,你又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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