茱斯蒂娜_第5章火势惊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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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章火势惊人 (第2/2页)

的命运,没法子逃避。

    迪·阿潘先生在一个月内毫无动静,换句话说,一直等到我在他家第二年将近结束时,他没有说过一句责备的话,对我的拒绝,丝毫没有流露出半点不满。

    一天晚上,我做完了工作,回到自己的房间想休息一下,猛然间有人撞门进来,我又惊又惧地看见迪·阿潘先生带着一个警官和四个巡逻兵一直走到我的床前。

    迪·阿潘先生对警官说:“先生,做您应做的事吧,这个卑鄙的女人偷了我的一只价值一千埃居的钻石戒指,您可以在她的房间里或者她的身上找到它,这是必然的事。”

    “我?偷了您的东西!先生,”我慌慌张张地滚下床来“我?先生,谁比您知道得更清楚我对偷窃向来是深恶痛绝的,我不可能犯这样的罪。”可是迪·阿潘先生大吵大喊,使人无法听清楚我说什么。

    他只是一味继续命令搜查,那只要命的戒指果然在我一张床垫里找了出来,物证如山,百口难辩,我马上遭到逮捕,被捆绑起来,可耻地关进法院的监狱,完全不容许我说一句话为自己辩护。

    在法国,对一既没有地位,又没有势力的不幸者的审判,很快便会结束。法院相信道德同贫穷是不能共存的,只要你贫穷,法院认为这就充分证明你有罪。还有一种不公道的成见,认为可能犯罪的人一定是犯过罪了。

    一切都按照你的处境来论断,只要你的身份和财产不能证明你是一个正直的人,你的罪名马上就成立了。

    我费尽口舌去自我辩护,我对临时指定为我辩护的律师枉费心机也提供了许多方法,我的主人指控我,戒指在我的卧房里找到,很明显是我偷了,等到我提出迪。

    阿潘先生曾经教唆我犯罪,现在落到我头上的灾难只不过是他的一系列报复行为之一,他想除掉我。因为我掌握他的秘密,可以左右他的声誉,等等,他们只把我的控诉视为诡辩。

    他们说,四十年来,人人都认为迪。阿潘先生是一个清廉的人,他不可能做这样骇人听闻的事,正当我为了拒绝参加一件罪行而将要付出生命为代价的时候,一件意外的事使我恢复了自由。

    同时将我投入到等待着我的别的逆境中去。一个四十岁的妇女,人称拉·杜布瓦,以犯过各种各样的大罪而名震一时,当时也处在执行死刑判决的前夕,她是罪有应得的,因为她的所有罪行都经过证实。

    而我却是无缘无故蒙受不白之冤的。我不知怎样吸引了这个女人的注意,一天晚上,就在我们两人快要丧失生命的前几天,她叫我不要睡觉,装出很自然的样子,同她一起留在监狱门口附近。

    “在半夜到一点之间,”那个走运的坏女人对我说:“监狱将有火灾…那是我的杰作,也许有人烧死,不要紧,最要紧的是我们肯定能越狱了。有三个男人,他们是我的同谋和朋友,会与我们会合在一起,我保证你可以获得自由。”

    上天的手刚刚处罚了我的清白无辜,现在又在我的犯罪中保护了我…火烧起来了,火势惊人,有十个人被烧死,我们逃脱了。当天就到了邦迪森林的一个偷猎者的茅屋中,这个偷猎者是和我们不同类别的坏蛋。

    但同我们这伙人是亲密的朋友。拉·杜布瓦这时对我说:“我亲爱的索菲,你自由了,现在你可以选择过你喜欢的生活了,可是我要给你一个忠告。

    那就是放弃把道德作为行为的准则,因为这样的准则从来没有给你带来好处,朋友,不适当的洁身自好把你带到断头台下,而一件骇人听闻的罪行却救了我。

    请你睁开眼睛看看,善良在世间有什么用,值不值得为它而牺牲自己呢。你年轻貌美,我愿意在布鲁塞尔负责为你照料一切,如果你愿意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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