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爱无邪_第二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二章 (第2/4页)

    “没关系,她若是还没醒来,也别叫她。”

    “好吧!”长工走进宅子里去。

    半刻钟,长工回来。

    “怎么,小姐醒了吗?”天养急急地上前问,眼中盛满了期待与希望。

    “还没。”长工无奈地摇着头。

    天养脸上的兴奋表情在瞬间褪去,难掩失望的神情则顿时布满了脸。

    “怎么?你有重要的事要找我家小姐吗?要是可以,我帮你转告我家小姐一声。”长工好心地要帮天养的忙。天养急急地摇头说:“没有。”他没什么重要的事找无邪,他只是…只是想亲手把他的心意交给她,想…想再见她一面。

    “这位大叔,你能不能帮我把这个送给你家小姐。”天养伸出左手,掌心里躺着一只竹编的蚱蜢,煞是小巧可爱。

    “劳烦你把这个送给无邪姑娘好吗?”天养有礼地拜托着。

    这顺手之劳,长工当然不好意思拒绝,只是--

    “你要让我说这是谁送的?”

    “我叫天养。”

    天养--

    一个苦命的孩子,一个应该由老天爷养大的孩子,这就是他的名。

    *****

    天养天天上阴家送东西,有时候是竹编的鸟,有时候是竹叶编的蝶儿。他每天送不同的小玩意儿去,却天天见不着无邪的面。

    他每次去,一等就是两刻钟,等不到人便留下手里的东西离开。

    天养的傻劲憾动了守门的长工。他从来没见过如此执拗的孩子,明知道见不到小姐的面,他却依旧每天来。

    这孩子对他家小姐真是有心,为此,长工破例帮了天养一次。

    “你等我一下,我去见见小姐,看她能不能见你一面。”长工匆匆交代几声,便去后院的亭子里找无邪。

    无邪正摇头晃头默念着稍早师傅教她的学问。“鹰立如睡,虎行似病,正是它攫人噬人手段处。故君子要聪明不露,才华不逞,才有肩鸿任巨的力量…”这是在说老鹰站在树上,看起来好象是在睡觉一样;老虎走路慢吞吞的,看起来好象是生病了似的;可是,这些假象正是它们扑取猎物的方法。

    这意味着有智能的君子不强行表现自己的聪明,也不轻易展现自己的才华,这样才能负起重大且艰巨的责任。”小姐。”长工轻轻唤了一声。 ’

    “什么事?”无邪从书册子调开目光。

    长工送上竹草编的蝶儿,煞是好看。

    无邪一见那竹草编的玩意儿便笑。

    长工见小姐开心,于是大着胆子问:“小姐,这编虫儿、蝶鸟的男孩想见小姐一面。”

    “他想见我!为什么?”

    “不晓得,只是他天天来、天天等,小姐,您能不能去见他一面,否则,那男孩像是不会死心。”

    “这个…”无邪侧着头,小小地为难了一下。她偷偷溜出去见他一下,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只是....

    “师傅让我做学问,而且,待会儿娘还要带我去法源寺为爹爹跟哥哥们祈福。”

    “小姐,就一下下嘛!”长工帮着天养求无邪。

    “不要。”

    “小姐--”

    “我说不要就不要。”无邪手里把玩着天养送来的鸟儿,心里虽觉得这些草编的小玩意儿好看,却一点感激之心也没有。

    在她心中,讨爹娘欢心,做个好孩子,远比见一个会用草编小玩意儿给她的男孩来得重要。

    *****

    光阴荏苒,转眼间,十个寒暑过去。无邪从六岁的娃儿变成了个亭亭玉立的姑娘家。其间,无邪上学堂求学,天养曾偷偷地去见过她几次。

    但无邪没认出他来,只当他是邻近家的穷孩子,没能读书、识字,还光着脚丫子走路。

    有一回,无邪特地拿了双鞋来找他,说是要给他的。

    那一次,天养才明白他跟无邪有如云泥般的差别。他谢绝了那双鞋,而且,从此以后不再偷偷的来瞧无邪了,偶尔,他在街上卖货,碰巧遇到无邪来逛市集,他便会远远地避开,不愿让她瞧见他的穷、他的狼狈。

    而今天,他阴错阳差地来到这间学堂卖货,意外地撞见了无邪。这一面,他盼了好久,久到当他的视线连上无邪的身影,便再也舍不得放开。“无邪、无邪…”学堂内一个少年叫住无邪翩飞的身影。无邪倾身与那少年交谈,她说话时没了小时候比手划脚的习惯,倒是多了一份恬静,有官家小姐的气度,又似小姑娘般的羞赧。

    数数日子,他究竟有多少年没见到无邪了呢?

    十年有了吧?

    然而,十年的时光却抹不去她在他心里投下的波澜,他还记得他们头一回见面,她给他的步摇救了他娘一命,而且,还葬了他爹的尸身。

    他更忘不了她告诉他她的名儿时,她小小的指头就在他的掌心上画着。一笔一画、一勾一勒。

    虽然他完全看不明白无邪写的字,可是“阴无邪”三个字却像块烧着红光的热铁,烙在他的心版上多年,令他不敢忘。

    “卖货郎、卖货郎…”学堂里的伴读们叫醒天养走丢的魂魄。

    天养回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