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雷_第七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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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第2/3页)

里工作吗?”

    身为FBI探员,如非必要,身分保密是最好的,虽说墓园里没有别人,但从小被爸爸教育的很好的凌曦,依然谨记隔墙有耳的道理,有些话能不说明,最好就不要明说,彼此心知肚明就够了。

    “我啊…”约翰笑了笑,神情有著释然也有著不舍。“我已经退休了。”

    “退休!?”凌曦错愕。

    约翰叔叔小爸爸四岁,今年才四十八岁,退休会不会太早了点?

    “小曦,约翰叔叔和你爸爸不同。”看出她的疑惑,约翰主动解释道:“我的本事没有你爸爸好,我相信如果他现在还在,一定会继续为国家服务,但是他走了,看过那么多世界上丑陋的事,我也累了。我把二十五年的时间奉献给国家,现在也该是把时间留给自己的时候了。”

    “约翰叔叔…”

    “小曦,你会觉得约翰叔叔太自私吗?”

    凌曦摇摇头。

    “不会。”如果爸爸还在,他们…也早就离开这里,过属于他们父女俩的天伦生活了。

    “好了,你还没回答约翰叔叔,你的他,是个什么样的男人?”约翰比较关心她的未来。

    “我可以告诉叔叔,可是叔叔也要答应我,不可以把他的事情说出去。”凌曦先约法三章。

    面对就像是她另外一个父亲的约翰,凌曦不愿意对他说谎,也不想他一直为自己担心。

    “我答应。”约翰一口答应。

    “他…他是龙帮的人。”

    “龙帮!?”约翰一震。

    “他不是坏人。”凌曦解释道:“他只是有自己的想法、依自己的感觉行事,可是他并没有害人。”

    约翰好一会儿才能消化她说的话。

    “小曦,你真的明白龙帮是怎么样的一个组织吗?”

    “我知道。”她回给约翰叔叔一个再确定不过的眼神。

    “那你知不知道…”约翰难以启齿,却又不得不说:“杀宗正的人,就是龙帮的人。”

    “不是他。也不是龙帮。”凌曦平静地反驳。“我和他交过手,我知道,不是龙帮。”

    约翰吓一跳。

    “什么叫作‘你和他交过手’?”

    “没什么。”凌曦只是淡淡地摇著头。当时视死如归的心情依然记得,而今回想起来,她依然不害怕。

    就算当时没有被雷救了,就这么去与爸爸相聚,她也不后悔…但,也许会遗憾没有遇上雷…

    “小曦,说清楚。”约翰追问:“你还是决定要替你父亲报仇吗?”

    “是。”坚定不移。

    “你…”约翰重重叹气。“你为什么不听叔叔的劝,那种人不是你对付得了的,你爸爸的仇,就交给FBI,你不要再插手了。”

    “不。”

    “小曦!”

    “约翰叔叔,什么事我都可以尽量听你的,可是只有这件事,我一定要亲手做。”凌曦的话,从三年前的葬礼到今天,完全一字不变。

    “小曦,你何必拿自己的命,跟那些亡命之徒赌?你还年轻,还有大好的日子要过,你应该过的快乐,你爸爸不会希望你替他报仇的。”约翰简直不知道该拿她怎么办才好。

    凌曦别开脸,转望着墓碑。

    “约翰叔叔,劝我的话你不用再说了,我不会改变主意的。”

    约翰拿她的倔强没辙。

    从小,小曦就是这样的性子,平常她可以甜美的像个小天使,迷得你晕头转向,可是一旦她决定要做的事,就连她最敬爱的父亲都不一定劝得住她。

    约翰再叹口气。

    “小曦,我知道我劝不了你,但至少你要答应叔叔,自己小心,千万别受伤。”

    “嗯。”她尽量。

    “还有,你现在住在哪里,叔叔有空就去看你。”

    “这…”凌曦犹豫了下,决定站在白道的叔叔,还是别跟黑道的雷碰头比较好。“叔叔,我住的地方,你不方便去。这样好了,你把电话留给我,我会定时跟你报平安,这样好不好?”

    “也好。”大概是猜到她的顾虑,约翰也没勉强她,只是写下自己的联络方式交给她,叮咛道:“记得你答应我,要定时跟我联络,别再一失踪就三年,知道吗?”

    “是。”凌曦做出一个遵命的表情。

    约翰总算被她逗笑。

    “好吧好吧,算叔叔怕了你。”看了看时间。“快中午了,叔叔请你吃饭。”

    “不用了,叔叔,我还有事,我们再联络吧。”

    “跟男朋友去约会?”

    “呃…”是,也不是。只是她该回去了。

    “好了好了,叔叔明白了,叔叔也恋爱过,知道那种感觉,你先回去吧。”约翰朝她眨眨眼,笑着说道。

    凌曦有点不好意思。“那叔叔呢?”

    “我跟你爸爸多说几句话再走。”约翰回道。

    “嗯。”凌曦点点头,转向墓碑,低声说道:“爸爸,我走了,有空我再来看你。”

    苞约翰道完再见,她循原路走出墓园。

    而约翰则是蹲下身,假装在对墓碑说话的模样,实则拿出行动电话拨打。

    “我是F,跟著凌曦,找出她住的地方。”

    只要明白小曦住在哪里,也就等于找到龙帮的线索。

    ----

    男朋友?

    感觉上,那好像是离她很远、很纯情、很不解世事的时候,才用的形容词,久的她几乎不记得还有这三个字。

    她从来不会把雷当成是她的男朋友,在成人的情欲世界里,男女双方各是对方的床伴,但是“床伴”这两个字对她来说,实在太过随便,她不喜欢。

    雷,应该说是她的男人比较贴切。

    至少截至目前为止,他是她的第一个男人,也许,也将是唯一的一个。

    她爱上他了吗?

    在凌曦的心里,她无法想像雷会爱上一个女人,用那些一般人会遵循的观念套在雷身上,是行不通的。雷从来不是一个可以被归类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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