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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尚谤议纷兴 (第1/2页)
第131章 尚谤议纷兴 条例司说是各省贡献物品,每年皆有定例,丰年不能多,荒年不能少,路远的未免吃亏,路近的太觉便宜,徒令一班富商大贾,cao奇计赢,于中取利。 即如江、浙、荆、淮等路,出产最多,凡应贡献之物,大可由官先备资本,在适中地方,设立局所,贱的时候买下,贵的时候卖出,好在京城仓库某时应办某物,总可预先得信,比民间消息自然灵通,从此货价涨落,由官主持,还怕国用不足么? 神宗听信此言,简发、薛向为发运使,专管均输平均的事。领内库钱六百万缗,上供米三百万石,先从江、浙、荆、淮路办起。 薛向到任后,又奏称责任繁重,请得设置属官,补吏役概仿衙署体制。神宗一一准奏,此时苏轼正做开封府推官,遂上疏道:“开办之初,首先设官置吏,未免铺张过甚。 簿书廪禄耗费既多,日后势必取偿于赢利?层层剥削官卖之价的,必比民间更贵。谁肯过问,买进之时亦必如是。 臣恐所领六百万官本,永无收回之日。纵有稍获利益,征商之额所失必多,所得已不偿所失矣。”此外加刘琦、钱额等,皆上疏极谏。神宗此时已为王安石所迷,如何肯听,反把谏阻的几个人,一概贬谪远方。最可笑的是登州地方的一件谋杀案。 在此略叙一番,也可见得王安石的奇僻怪张了。登州乡下有个女子,小名阿云,很有几分姿色,每日对镜理妆,自以为天仙化人,不过如是,总要嫁个美貌郎君方才如意。 无如那时自由平等的风气未开,婚姻都是专制,父母擅自作主,替她定了一门亲事。阿云暗中打听,得知未婚夫乃是邻村的田舍郎,心中好不气闷。再加同行jiejie一齐替她可惜,都说阿云妹嫁得这个丈夫,好似一朵鲜花插在牛粪堆里了。 又有与她不和的人都嘲笑她,说她的丈夫像庙里的土地公公,将来就要做土地婆婆了。阿云听了,几乎气得没有寻死,正在无可发泄的时候,恰巧男家已竟择日迎娶。 阿云暗想:与其嫁了这个蠢牛一般的人,一生不得称心,不如死了倒还干净。与其我一个人死,不如大家同死。 想了一会儿决定主意,便磨了一把快刀,乘着黑夜无人,独自一个蹑足潜行。走到邻村,正值十月内粮食登场的时候。 她的未婚夫睡在草棚里面看守禾稼。阿云推门进去,举刀便砍,谁知男的还没睡着,见一把明晃晃的刀劈头砍下,连忙用手一挡,巧巧的碰在刀口上,五个指头,齐齐砍下,鲜血淋漓。 阿云再想砍时,已无气力,男的也跳起身来,狂喊救命,惊动邻人,走将拢来,把阿云拿住送将官里去,这时,知登州的乃是许遵,听说事关人命,不敢怠慢,立刻坐堂问讯。 阿云到堂,毫不惧怯,从从容容,一字不加隐瞒,从头至尾说了一遍。说罢,伏地大哭。许遵见阿云一个娇滴滴的女子,被逼至此,未免动了可怜之心。 就有意要开脱她,便引了一条例,说是因犯杀伤而自首的,得免所因之罪,请从末减。录了全案招供报进京去,奉旨交司马光、王安石议奏。安石说许遵议得不错,应该照办。司马光愤然道:“妇谋杀夫,尚可末减么?” 安石道:“妇既自首,应从末减。”司马光道:“这例引得错了。当日定例之意,原是指因为别样罪致杀伤的,如果自首了,可以将别样罪减轻。 现在此案,岂可以谋与杀分做两事。因他到案直供,就不办罪么?”两人相持不下,当即同请神宗判断。神宗正在信用安石,自然左袒安石,要从末减。 文彦博、富弼等,一齐谏阻,均不听从,且将谋杀已伤,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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